科学技术进步法修订草案提请审议 国家采取多种
□ 本报记者赵晨曦
今天,科技进步法修改稿提交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三十次会议审议。
现行《科技进步法》于1993年制定,2007年修订。随着我国科技进步和创新发展面临的国内外环境发生深刻变化,急需与时俱进修订《科技进步法》,促进科技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有效提升,更好适应新时代科技治理新形势新形势。新要求。
修改稿共11章106条。在现行法律8章75条的基础上,对法律框架和内容进行了一些调整。三个新的包括“基础研究”、“区域科技创新”和“国际科技合作”。章节。
坚持党的领导
明确技术创新核心定位
党的十八大以来,党中央把创新作为国策,作出一系列重大决策部署,推动我国科技进步和创新发展取得历史性成就.
在修法过程中,坚持以党的创新理论为指导,全面贯彻党中央决策部署,强化创新核心地位。修订草案进一步完善立法宗旨和指导思想,强调坚持党对科技工作的全面领导,坚持新发展观,坚持科技创新在国家现代化建设总体中的核心地位,坚持以建设科技强国为战略目标。 “四个方向”的战略要求,坚持统筹发展和安全。
加强基础研究
促进资源共享优化配置
为加强基础研究,提高原始创新能力,修改稿增加了“基础研究”一章,内容包括:建立稳定的基础研究支持投入机制,提高基础研究经费占社会总经费的比重。研发经费,为基础研究的发展提供良好的物质条件和有力的制度保障;围绕科技前沿、经济社会发展和国家安全重大需求,围绕重大科学问题,从源头提升科技创新能力。鼓励科技研发机构、高等学校、企业等加强基础研究;完善学科和知识体系布局,支持基础研究基地建设。
值得注意的是,为更好地发挥我国制度优势,着力解决制约我国发展和安全的重大问题,修改稿明确,国家实验室、国家科技研发机构和高水平研究型大学得到加强。 ,以科技龙头企业为重要组成部分的国家战略科技力量。同时,推动科研院所、高校、企业科研力量优化配置和资源共享,形成系统化能力。
加强人才培养
建立健全科研诚信体系
人才在科学技术的发展中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。在修改稿的总则中,增加了全社会尊重科技人员的内容,强调创造良好的环境和条件,确保科技人员投入科技创新。和研发活动。
为激发科技人员的创新创造能力,加强创新人才的教育和培训,修改稿规定国家采取多种措施提高科技人员的社会地位;建立健全创新人才教育培养机制,完善战略科技人才储备。科技人员分级评价体系,突出创新价值、能力导向、贡献导向;促进科技人员合理顺畅有序流动;为青年科技人才成长创造环境和条件;鼓励老年科技人员在科技进步中发挥积极作用等多项措施。同时,每年的5月30日被定为全国科技工作者节。
值得一提的是,在新增的“国际科技合作”一章中,修改稿还提出支持国内外优秀科技人才合作研发;鼓励在国外工作的科技人员回国,吸引外国科技人员来华从事科技研发工作,完善相关社会服务和保障制度。
在鼓励人才发展的同时,为加强科研诚信和科技伦理体系建设,修订条例草案,加强科研作风建设,建立健全科研院所信用体系和科技监督体系。科技研发机构应当建立健全科研诚信和科技伦理管理制度;科技人员科研诚信记录作为考核、立项、奖励的依据。
北京8月17日消息
文章来源:《中国高校科技》 网址: http://www.zggxkjzzs.cn/zonghexinwen/2021/0818/1590.html